Zero2Run Legal

Zero2Run 服务条款

Runcop Company Co., Ltd. · Zero2Run ·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7日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就 Runcop Company Co., Ltd.(런콥컴퍼니 주식회사,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 Zero2Run(제로투런)移动应用程序及相关网站(以下统称“服务”)的使用,规定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使用条件与程序等基本事项。

第2条(公司信息的标示)

公司的标示事项如下。

商号런콥컴퍼니 주식회사(Runcop Company Co., Ltd.)
代表人박명현
营业登记号码189-87-02831
通信销售业申报号码2023-경기하남-1707
地址서울특별시 강남구 압구정로14길 33, 3층(신사동)(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狎鸥亭路14街33号3层(新沙洞))
客服中心电话02-515-9031
电子邮件地址mspark@runcop.com
旅行业登记号码종합여행업 제2025-70호 (강남구청)(综合旅行业 第2025-70号(江南区厅))
托管服务提供商Amazon Web Services Korea LLC

第3条(术语定义)

①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

1. “用户”是指依照本条款使用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2. “会员”是指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注册,能够持续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人。

3. “账户”是指为识别会员及使用服务,由会员设定并经公司授予的文字、数字或其组合。

4. “跑步记录”是指会员通过服务测量或输入的移动距离、所用时间、分段速度、移动路线、心率及其他与运动有关的记录。

5. “教练功能”是指公司以跑步记录、姿势分析结果及会员输入的信息为基础,提供有关训练计划、目标成绩、运动强度、矫正运动等信息的功能。

6. “课程”是指由公司或公司的合作方运营的跑步项目,由会员事先预约,并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

7. “赛事”是指由公司主办或承办的马拉松赛事及与之相当的活动。

8. “跑步旅行”是指包含跑步活动的旅行产品,即由依照《旅游振兴法》(관광진흥법)登记的旅行业经营者销售、由公司进行通信销售中介的产品,不论其使用 RunTrip(런트립)等何种名称。

9. “付费服务”是指课程听课券、赛事参赛券、商品以及公司有偿提供的其他一切货物和服务。

10. “帖子”是指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文字、照片、视频、评论、跑步记录及其他信息。

11. “姿势分析”是指从会员拍摄的跑步姿势视频中提取关节角度等骨骼相关数值,计算姿势得分,并提供与之相应的矫正运动的功能。

12. “订阅”是指会员按规定的周期支付使用费,持续使用教练功能等的付费服务。

② 本条款未规定的术语含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服务说明的规定;其他未规定事项,依照一般商业惯例。

第4条(条款的明示与修订)

① 公司将本条款的内容公布于服务的初始页面或链接页面,以便用户能够轻松了解。

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格式条款规制法》(약관의 규제에 관한 법률)、《电子商务等交易中的消费者保护法》(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보호에 관한 법률)、《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정보통신망 이용촉진 및 정보보호 등에 관한 법률)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③ 公司修订条款时,应注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自适用日期前7日起至适用日期前一日止,以第1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但对会员不利的条款修订,应自适用日期前30日起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应用通知或短信等会员登记的联系方式进行单独通知。

④ 公司依照第3款公告或通知修订后的条款时,已明确告知“会员如截至适用日期前一日仍未表示拒绝,即视为同意”,而会员仍未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会员同意修订后的条款。

⑤ 会员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的,最迟可于适用日期前一日解除使用合同。在此情形下,对已付款的付费服务,依照第16条处理。

第5条(条款的解释及个别说明)

① 公司可就个别付费服务另行规定使用条件或运营政策(以下简称“个别说明”),其内容与本条款相冲突时,优先适用个别说明。

② 本条款及个别说明中未规定的事项以及本条款的解释,依照《电子商务等交易中的消费者保护法》(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보호에 관한 법률)、《格式条款规制法》(약관의 규제에 관한 법률)、《个人信息保护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法》(위치정보의 보호 및 이용 등에 관한 법률)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

第2章 使用合同的订立

第6条(使用合同的成立)

① 使用合同在用户同意本条款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会员注册后,经公司承诺而成立。

② 公司以用户注册时输入的出生日期为准确认其年龄。

③ 公司不接受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单独注册会员。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仅可通过作为同行参加者登记在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成年会员账户下的方式参加课程及赛事,不会创建儿童名义的账户。

④ 依照第3款登记同行参加者时,由法定代理人就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代为同意,公司在对法定代理人进行身份验证后,将其同意事实作为记录予以保存。公司以儿童易于理解的形式及明确易懂的语言,一并说明有关儿童个人信息处理的事项。

⑤ 法定代理人可随时要求查阅、更正、删除及停止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并可撤回同意。具体程序依照隐私政策的规定。

⑥ 用户可使用 Apple、Google、Kakao 等外部服务的账户申请注册会员。在此情形下,公司从该外部服务获得的信息范围依照隐私政策的规定。

第7条(申请的不予承诺及暂缓承诺)

① 对于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申请,公司可不予承诺,或在事后解除使用合同。

1. 冒用他人名义或填写虚假信息的

2. 曾依照本条款被解除使用合同的人再次申请的。但已获得公司承诺的除外。

3.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申请的。在此情形下,公司将告知依照第6条第3款登记同行参加者的方法。

4. 被认定以妨碍服务正常运营为目的的

5.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以危害社会安宁秩序或善良风俗为目的而申请的

② 公司在设备容量不足或存在技术故障时,可暂缓承诺,在此情形下,公司将告知其理由及可予承诺的时间。

第8条(会员信息的管理)

① 会员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服务中直接修改,或将变更事项告知公司。

② 因未将第1款的变更事项告知公司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所致的除外。

③ 会员应自行管理用于注册会员的外部服务账户等本人的认证方式,不得让第三方使用。

④ 会员发现账户被盗用或正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循公司的指引。因会员未通知或通知后未遵循公司的指引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3章 服务的使用

第9条(服务内容)

① 公司提供下列各项服务。

1. 跑步记录的测量、保存、查询及统计信息的提供

2. 教练功能及姿势分析的提供

3. 课程的介绍、预约、付款及签到管理

4. 赛事的介绍、报名及付款

5. 跑步旅行的介绍及报名

6. 社区功能及内容的提供

7. 商品的销售及配送

8. 面向企业的培训及礼宾服务

9. 订阅形式的付费服务

10. 公司规定的其他服务

② 公司可根据会员等级、使用形态或地区,对部分服务作出不同的提供安排。

第10条(服务的提供时间及中断)

① 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提供。

②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暂时中断全部或部分服务的提供。

1. 进行设备的维修、更换、定期检查或施工的

2. 因停电、设备故障或使用量激增等难以正常提供的

3. 电信业务经营者停止提供电信服务的

4.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扩散或其他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的

③ 公司依照第2款中断服务时,应事先公告其理由及期间。但有无法事先公告的不得已事由的,应在事后毫不延迟地公告。

第11条(服务内容的变更及终止)

① 公司可根据运营上或技术上的需要,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② 公司变更或终止免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提前30日公告。

③ 对会员不利地变更付费服务内容或终止付费服务时,公司应提前30日以第4条第3款后段规定的方式进行单独通知,并对已付款但未获提供的部分退还全部价款。

第12条(付费服务的使用)

① 会员可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后使用付费服务。

② 公司在付款前于页面上显示付费服务的名称、内容、使用期限、价格、提供地点及日期时间、取消与退款的条件。

③ 公司在付款前的页面上概要显示价款总额、商品交付或服务提供的预定日期、可撤回要约的期限及退款标准。

④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付款的,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取消该笔付款。

第13条(预约金及尾款)

① 对于部分付费服务,公司可在预约时收取部分价款作为预约金,其余部分作为尾款收取。

② 预约金系预先支付的部分价款,不具有违约金或解约金的性质。取消及退款依照第16条规定的标准,不得仅以其为预约金为由限制退款。

③ 会员申请预约后,未在公司规定的付款等待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该预约将自动取消,所保留的名额将向其他用户开放。付款等待时间显示在预约页面上。

④ 预约超出名额时,公司将告知候补状态及顺序,并根据付款的批准结果更新预约状态。

第14条(商品的销售)

① 公司所销售商品的交付时间、配送方式及配送费用,依照各商品说明的规定。

② 会员订购的商品因售罄等原因无法交付时,公司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其理由;已收取价款的,应自收到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款或采取退款所需的措施。

第15条(优惠券及积分)

① 公司为促销可向会员发放优惠券或积分。

② 优惠券和积分不可兑换为现金,有效期届满即失效。有效期及使用条件在发放时告知。

③ 会员取消使用优惠券或积分付款的付费服务时,公司原则上恢复已使用的优惠券或积分。但在恢复时已超过有效期的除外,在此情形下,公司将事先告知该事实。

④ 会员以不正当方式取得或使用优惠券或积分的,公司可将其收回并取消相关交易。

第15条之2(订阅型付费服务)

① 会员可申请订阅,按规定的周期支付使用费,持续使用教练功能等。

② 公司在订阅申请页面上显示下列各项事项。

1. 订阅产品的名称及提供内容

2. 使用费、付款周期及首次付款日

3. 适用免费试用或优惠的,其期间及结束后适用的费用

4. 是否自动续订及续订周期

5. 取消的条件、方法及效果

③ 公司拟将免费提供的服务转为付费或提高定期付款金额时,应在该转换或提价实施前30日内取得会员的同意,并一并告知取消的条件、方法及效果。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适用正常费用的情形,以及优惠期结束后适用正常费用的情形,均属于此类。

④ 公司在通过自动续订进行付款之前,将预定付款日及预定付款金额通知至会员登记的联系方式。

⑤ 会员可在服务内取消订阅。取消所需的步骤不得多于申请所需的步骤,公司不得以拖延取消或反复挽留的方式妨碍取消。

⑥ 取消订阅时,对于已付款期间的剩余期间,会员可使用服务至该期间结束。但会员不希望使用剩余期间的,依照第16条规定的标准退款。

⑦ 公司就订阅的申请与取消,不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1. 以难以辨认的方式显示自动续订事实的行为

2. 先仅显示部分使用费,在付款阶段才显示其余部分的行为

3. 将会员未选择的项目预先设为已选中状态的行为

4. 将前往取消页面的路径设置得难以找到的行为

5. 向已表示取消意向的会员反复显示挽留页面的行为

⑧ 会员通过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付款方式申请订阅的,取消及退款依照该经营者规定的程序。在此情形下,公司将告知该程序。

第16条(撤回要约及退款)

① 会员可自收到有关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但货物或服务的供应晚于收到该书面文件之时的,可自收到货物或服务或开始供应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

②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即使有第1款的规定,撤回要约也可能受到限制。在此情形下,公司将在付款前的页面上明确显示该事实。

1. 因可归责于会员的事由导致商品灭失或毁损的

2. 因会员使用或部分消耗导致商品价值显著降低的

3. 因时间经过导致商品价值显著降低以致难以再次销售的

4. 可复制商品的包装被损坏的

5. 根据会员的订单单独生产的商品,如允许撤回要约预计将对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害,且已事先告知该事实并取得会员书面同意的

③ 课程、赛事及跑步旅行的取消与退款,依照各项目个别说明中规定的标准。个别说明中一并显示可取消期限、各区间的扣除比例及扣除事由。

④ 因可归责于公司的事由未提供付费服务的,公司退还全部价款;会员因此遭受损害的,公司予以赔偿。

⑤ 因自然灾害、传染病扩散、空气质量急剧恶化、有关机关的命令等不可归责于公司和会员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课程、赛事或跑步旅行中止的,会员可从下列各项中选择。在此情形下,公司将公告实际费用的计算明细。

1. 退还扣除已支出实际费用后的余额

2. 领取参加物品

3. 参加延期后的日程

⑥ 公司自确认撤回要约或退款事由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款或采取退款所需的措施。原则上以会员付款时使用的同一方式退款;无法以同一方式退款的,支付至会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4章 课程·赛事·跑步旅行

第17条(课程的预约及参加)

① 会员可在服务中确认课程的日程、地点、负责教练、名额及剩余名额后进行预约。

② 公司在确认名额、日程的有效性及是否重复申请后确定预约。

③ 有天气恶劣、空气质量恶化、场地使用受限、教练发生事故等不得已事由的,公司可变更或取消课程的日程或地点。在此情形下,公司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会员,会员可在参加变更后的日程与全额退款之间进行选择。

④ 会员参加课程时,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签到确认程序。

⑤ 会员无正当理由反复不参加已预约课程的,公司可在事先通知后限制其今后的预约。

第18条(赛事参加)

① 赛事的参加资格、参赛费、报名期间、取消与退款的条件、纪念品的发放、成绩计时及安全相关事项,依照各赛事参赛条款的规定;其内容与本条款相冲突时,优先适用该赛事的参赛条款。

② 会员报名参加赛事时,须另行同意该赛事的参赛条款及安全·免责同意书。

③ 会员报名参加赛事时,应自行确认本人的健康状况;患有妨碍参赛的疾病或存在相关症状的,应避免参赛。

第19条(跑步旅行)

① 跑步旅行的日程、包含及不包含事项、取消与退款的条件,依照各跑步旅行个别说明的规定。

② 跑步旅行由依照《旅游振兴法》(관광진흥법)登记的旅行业经营者(以下在本条中简称“销售者”)直接与会员订立旅行合同进行销售,公司不成为该合同的当事人,而以通信销售中介者的地位介绍该产品。公司在产品详情页面及申请前的页面上显示销售者的商号、代表人、地址、电话号码、营业登记号码、旅游业登记号码及通信销售业申报号码,并告知公司并非交易当事人,有关撤回要约、取消·退款及旅行合同履行的责任由销售者承担。

③ 公司未进行第2款的显示及告知,或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给会员造成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该损害的责任。

④ 公司直接策划跑步旅行产品并以自己名义与会员订立合同的,不适用第2款和第3款,在此情形下,公司承担旅行业经营者的责任。

⑤ 会员参加跑步旅行时,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指南,有关护照、签证及旅行保险的事项,由会员自行确认和准备。

第20条(安全及健康)

① 跑步是对身体造成负担的活动,根据参加者的健康状况,可能发生受伤或紧急情况。

② 会员在使用服务前应自行确认本人的健康状况;存在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骨骼损伤等妨碍运动的情况的,应在咨询医务人员后使用。

③ 会员在参加课程及赛事期间,应遵守教练或运营人员有关安全的指示,不得擅自偏离指定路线。

④ 课程及赛事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呼叫急救、支援急救处理等必要措施。

第5章 帖子及社区

第21条(帖子的权利归属及使用许可)

① 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帖子的著作权归该会员所有。

② 会员许可公司以服务的运营、展示、传输、分发及宣传为目的使用帖子的权利。该使用许可的范围仅限于上述目的,公司不超出该目的使用帖子,也不允许第三方使用。

③ 会员删除帖子或解除使用合同的,第2款的使用许可在该范围内终止。但已合法制作并分发的宣传材料中包含的部分除外。

④ 公司拟超出第2款的目的将帖子用于单独的广告时,应事先取得会员的同意。

⑤ 会员保证其发布的帖子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及其他权利。会员发布拍摄有他人的照片或视频的,应取得该人物的同意。

第22条(帖子的管理)

① 帖子被认定属于第23条各项之一的,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删除该帖子或临时屏蔽对其的访问。在此情形下,公司应毫不延迟地将理由通知该会员。

② 主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可请求公司删除该帖子或刊登反驳内容,公司依照《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정보통신망 이용촉진 및 정보보호 등에 관한 법률)规定的程序处理。

③ 会员对第1款的措施有异议的,可请求公司重新发布,公司将审查该请求并通知结果。

第23条(禁止行为)

会员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1. 盗用他人的个人信息、账户或付款方式的行为

2. 生成虚假跑步记录或篡改记录的行为

3. 利用自动化手段访问服务或收集数据的行为

4. 对服务的软件进行逆向工程或提取源代码的行为

5.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服务的行为

6. 发布侮辱他人或损害他人名誉的内容、淫秽内容或暴力内容的行为

7. 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为

8. 妨碍服务稳定运营的行为

9.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6章 教练功能及数据

第24条(教练功能的性质与局限)

① 教练功能是以会员的跑步记录、姿势分析结果及会员输入的信息为基础,提供可供训练参考的信息的功能。

② 姿势分析的方式是:从会员拍摄的视频中提取关节角度等骨骼相关数值,计算姿势得分,并从预先准备的矫正运动中提供合适的项目。公司不将为姿势分析而拍摄的视频或骨骼相关数值用于识别会员个人的目的。

③ 姿势分析的结果仅限会员本人及会员指定的负责教练查阅。

④ 教练功能提供的信息不以医学诊断、处方或治疗为目的,不能替代医务人员的判断。会员应自行判断本人的健康状况,身体感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咨询医务人员。

⑤ 教练功能提出的目标和强度依据一般标准,可能无法完全反映个别会员的身体条件、既往病史及当日状态。会员应根据自身状况调整后使用。

⑥ 会员违反第4款及第5款的规定使用教练功能而产生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害除外。

⑦ 会员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教练功能,即使不使用,在使用其他服务时也不受限制。

第25条(学习数据的使用)

① 为提高教练功能的准确度,公司可分析会员的跑步记录及服务使用记录,并将其用于学习。

② 关于第1款的使用,公司将另行取得会员的同意;会员即使不同意,在使用包括教练功能在内的服务时也不受限制。

③ 公司不将从 Apple“健康”应用及 Google Health Connect 关联获取的数据用于第1款的学习,不将其用于广告或营销目的,也不出售给第三方。该关联数据仅限用于向会员本人显示跑步记录和统计、会员申请关联教练时负责教练的指导,以及人工智能教练功能中为回答会员提问而使用摘要指标,其具体范围依照隐私政策的规定。

④ 姿势分析视频及从中提取的骨骼相关数值不属于第3款的关联数据。仅在会员另行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方可将其用于第1款的学习;在此情形下,公司也将对其进行处理使其无法识别会员个人后再使用。

⑤ 会员可随时在服务的设置中撤回第1款的同意。撤回同意的,公司自该时点起不再将该会员的数据用于学习。但撤回前已用于学习并反映在模型中的部分,在技术上难以分离并恢复原状,因此公司采取不以可识别该会员的形式保存该数据的方式进行处理。

⑥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具体事项,依照隐私政策的规定。

第7章 合同的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26条(会员解除合同)

① 会员可随时在服务的设置页面申请解除使用合同。公司提供会员可在服务内直接删除账户的功能。

② 公司在受理解除申请后立即予以处理。

③ 使用合同解除后,除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将毫不延迟地销毁会员的个人信息。

④ 解除时存在尚未使用完毕的付费服务的,依照第16条规定的标准处理。

⑤ 会员发布的帖子中与其他会员的帖子相结合的部分,在解除后也可能不会被删除。会员可在解除前自行删除该帖子。

第27条(公司的使用限制及合同解除)

① 会员实施第23条各项行为之一的,公司可采取警告、临时使用限制、永久使用限制或解除使用合同的措施。

② 公司采取第1款的措施时,应将其理由、期间及提出异议的方法通知会员。但有紧急需要的,可先采取措施后再行通知。

③ 会员对第1款的措施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4日内向公司提出异议,公司认定该异议有理由的,应立即恢复服务的使用。

④ 公司依照第1款解除使用合同时,存在已付款但未获提供的付费服务的,应退还其价款。但因会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可扣除该损害金额后退款。

第8章 责任及争议

第28条(公司的义务)

① 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款,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② 为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公司采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公示和遵守隐私政策。

③ 公司认为会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正当的,将予以处理;处理需要时间的,将通知其理由及处理日程。

第29条(责任范围)

① 因自然灾害、传染病扩散及其他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② 对于因可归责于会员的事由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公司对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信息的可信度或准确性不承担责任。但公司明知其违法性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除外。

④ 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发生的争议,公司没有介入的义务。

⑤ 位置信息的测量值可能因用户的终端设备、通信环境及周边地形而产生误差,公司对通常范围内的误差不承担责任。

⑥ 本条各款不适用于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害。

第30条(损害赔偿)

① 公司或会员因对方的可归责事由遭受损害的,可请求赔偿。

② 会员违反本条款给公司造成损害的,会员应赔偿该损害。

第31条(通知)

① 公司向会员发出通知时,可通过会员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应用通知或短信进行。

② 公司对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可通过在服务初始页面公布7日以上代替。但对会员本人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以第1款的方式进行单独通知。

第32条(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① 公司为处理会员的意见和投诉,运营客服中心。

② 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争议,以大韩民国法律为准据法。

③ 有关本条款的诉讼,应向《民事诉讼法》(민사소송법)规定的管辖法院提起。

附则及修订记录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7日起施行。